2008年7月18日 星期五

勞保年金

歷經八任勞委會主委、十五年規劃,勞工保險條例「勞保年金」相關修正案在昨天 (97/7/17)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。

所得替代率為百分之一點五五,保險起始費率為百分之七點五,最高調至百分之十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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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有不少人趕著提領一次金,勞委會已在勞保局網頁上提供公式http://www.bli.gov.tw/oldpay.asp),大家不妨試算看看。

現行勞保一次金的計算是投保薪資乘上年資基數,前十五年每年一個月,之後每年兩個月,最高上限是四十五個基數;

勞保年金則是「最高六十個月平均投保薪資」x 「投保年資」x 「百分之一點五五的所得替代率」計算,或者是從下列二者擇優領取。

※第一式:保險年資 x 平均月投保薪資 x 0.775% + 3000元
※第二式:保險年資 x 平均月投保薪資 x 1.55%。
※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,依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,未滿30日者,以1個月計算。

《附註》:

1. 被保險人年齡滿60歲,且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,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。

2. 展延年金:被保險人符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,於請領時應發給展延年金給付,每延後1年,依計算之給付金額增給4%,最多增給20%。

3. 減額年金:被保險人未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者,得提前5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,每提前1年,依計算之給付金額減4%。

勞保年金採「最高六十個月投保薪資平均」計算,中高齡再就業勞工也不必擔心薪資降低,影響老年給付權益;

同時,領取年金總額不足一次金金額就死亡,遺屬還可以無條件領回差額,選擇領取勞保年金可說穩賺不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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