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8月2日 星期六

證所稅的復徵困難重重

§環境檢視

香港、新加坡及中國大陸,都不課證所稅,香港及新加坡甚至股利及遺產都不必課稅。

§影響

可預見台灣股市的本益比會降低,企業募資的成本會上升。其結果是台灣的企業將赴海外掛牌上市,投資人則到海外買「台股」。
企業與資金出走誘因會加大,其後果是台灣證券及金融業萎縮,甚至連證交稅也會大減。
政府當然也課不到多少證所稅。因為證交所得發生在國外,政府更難稽查,台灣欲發展成亞太金融中心的構想將很難實現。

§困難

(一) 修法

所得稅法 (民國 97 年 01 月 02 日 修正)
第 4-1 條 自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一日起,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,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。明文規定證券交易所得免稅,因此現在若想恢復課徵證所稅,須經立院三讀修正所得稅法。

(二) 課徵技術

台灣人頭戶盛行,人頭文化積重難返。欲復徵證所稅,稽徵成本極高且有擾民之虞,稅收也不會比現有的證交稅多,後者稽徵成本極低,一年有逾千億收入,以證交稅換證所稅,稅收很可能不增反減。

復徵證所稅相關新聞

沒有留言: